裁判所:修订间差异
外观
	
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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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所有裁决原则上都应遵循版规进行处理,如有版规所未包含的新情况,由相应[[管理员|分管]]做最终裁决。  | #所有裁决原则上都应遵循版规进行处理,如有版规所未包含的新情况,由相应[[管理员|分管]]做最终裁决。  | ||
#[[新手保护区|新手区]]的违规悔过请在[https://sstmlt.moe/thread-  | #[[新手保护区|新手区]]的违规悔过请在[https://sstmlt.moe/thread-168286-1-1.html 新手悔过处]悔过,裁决所不再受理新手区违规的悔过贴。  | ||
#请尽量保持理智客观,人身攻击、颠倒是非、食言而肥(重复悔过)者一经查实,斩无赦。  | #请尽量保持理智客观,人身攻击、颠倒是非、食言而肥(重复悔过)者一经查实,斩无赦。  | ||
#裁决所处罚规定依据[[#参考阅读|事务所版规]]以及总版规的规定。  | #裁决所处罚规定依据[[#参考阅读|事务所版规]]以及总版规的规定。  | ||
2017年2月14日 (二) 03:32的版本
| 裁判所 | |
|---|---|
| SS同盟裁判所图标 | |
| 基本信息 | |
| 三级分区 | |
| 同盟辖区-综合事务区 | |
| 无 | |
| 积分规则 | |
| 节操10 | |
| 节操3 | |
版区定位
- 被管理组处罚的用户可根据情况在本版区发布悔过(撤销人品扣分)或辩护帖(修改处罚结果)。
 
标签分类
| 类型 | 说明 | 
|---|---|
| 公告 | 版区公告通知 | 
| 判例 | 判例说明 | 
| 过期 | 已处理完的过期帖 | 
| 悔过 | 违反版规后悔过以撤销人品扣分 | 
| 辩护 | 对管理层的处理有疑问可进行辩护 | 
发展历史
版区特色
版区规定
处理流程
- 发帖并@相应版主,禁言用户需@相应超版及以上(如果未加好友请私信通知,一样有效)。
 - 相应管理组请尽快予以回复处理,如未被@或私信时可以无视。
 
补充说明
- 所有裁决原则上都应遵循版规进行处理,如有版规所未包含的新情况,由相应分管做最终裁决。
 - 新手区的违规悔过请在新手悔过处悔过,裁决所不再受理新手区违规的悔过贴。
 - 请尽量保持理智客观,人身攻击、颠倒是非、食言而肥(重复悔过)者一经查实,斩无赦。
 - 裁决所处罚规定依据事务所版规以及总版规的规定。
 
人不作死就不会死!
参考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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