版务公告区:修订间差异

来自SS唯基
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
无编辑摘要
第47行: 第47行:
*禁止无意义的水贴回复,处理规定见[[#参考阅读|综合事务区版规]]
*禁止无意义的水贴回复,处理规定见[[#参考阅读|综合事务区版规]]
==参考阅读==
==参考阅读==
*[https://sstmlt.moe/thread-148097-1-1.html 综合事务区版规]
*[https://sstm.moe/topic/137999-%E7%BB%BC%E5%90%88%E4%BA%8B%E5%8A%A1%E5%8C%BA%E7%89%88%E8%A7%84%EF%BC%8820161120%EF%BC%89/ 综合事务区版规]
*[https://sstmlt.moe/thread-155930-1-1.html  穿越图文教程]
*[https://sstmlt.moe/thread-155930-1-1.html  穿越图文教程]
{{迷之大陆}}
{{迷之大陆}}

2017年6月4日 (日) 15:35的版本

版务公告区

文件:76 icon.png

SS同盟版务公告区图标
基本信息
版区级别
三级分区
所属版区
同盟辖区-综合事务区
访问权限
积分规则
发表主题
节操10
发表回复
节操3


版区定位

  • 论坛管理层可以在此发布重要的版务公告通知。

标签分类

类型 说明
论坛设置 与论坛设定改变有关的通告。
其他公告 不能归类的通告。
历史记录 过期通告。
参数设置 与论坛设定参数改变有关的通告。
管理相关 与论坛管理事务相关的通告。

发展历史

  • 2016年7月以后,普通会员在本区无发主题帖权限。
  • 现状:由两位版主呜喵呜喵linjinhai共同管理,主要负责查处水贴行为。

版区特色

  • (暂无)

版区规定

参考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