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所:修订间差异
外观
小无编辑摘要 |
小 调整位置→发展历史 |
||
第11行: | 第11行: | ||
{{版区图标原图|裁判所原图.png|裁判所|pixiv作品ID:70115097(消失了)<br>画师ID:1159992<br>《巴哈姆特之怒》:奥利维尔}} | {{版区图标原图|裁判所原图.png|裁判所|pixiv作品ID:70115097(消失了)<br>画师ID:1159992<br>《巴哈姆特之怒》:奥利维尔}} | ||
在SS大陆游玩的过程中,难免会触碰条例,如果你认识到了错误可以来这里悔过减轻处罚,如果是论坛管理人员做错事,也会来这里面壁思过,要是你对管理人员的处罚有异议,可以来这里辩护。 | 在SS大陆游玩的过程中,难免会触碰条例,如果你认识到了错误可以来这里悔过减轻处罚,如果是论坛管理人员做错事,也会来这里面壁思过,要是你对管理人员的处罚有异议,可以来这里辩护。 | ||
:注:如果是在[[新手保护区]] | :注:如果是在[[新手保护区]]的违规就不要在这里发悔过帖啦,在这里发帖要花费'''30'''节操呢,[https://sstm.moe/topic/218642-1 新手悔过处]按要求回帖即可减轻处罚。 | ||
==版区定位== | ==版区定位== | ||
第38行: | 第38行: | ||
|- | |- | ||
|} | |} | ||
==版区特色== | ==版区特色== | ||
第56行: | 第52行: | ||
#裁决所处罚规定依据[[#相关链接|事务所版规]]以及总版规的规定。 | #裁决所处罚规定依据[[#相关链接|事务所版规]]以及总版规的规定。 | ||
*<s>水贴请遵循基本法,人不作死就不会死!</s> | *<s>水贴请遵循基本法,人不作死就不会死!</s> | ||
==发展历史== | |||
*2016年6月后,新手的悔过将不包含在裁判所的管理范围之内。 | |||
*'''现状''':由版主[https://sstm.moe/profile/116021-1 伊布w],[https://sstm.moe/profile/25480-l1 linjinhai],[https://sstm.moe/profile/16713-1 奥比希金],[https://sstm.moe/profile/38880-1 箜茗潇]管理,负责召唤当事[[版主]],甚至[[超级版主|超版]]。 | |||
==相关链接== | ==相关链接== |
2020年4月15日 (三) 07:52的版本
裁判所 | |
---|---|
SS同盟裁判所图标 | |
基本信息 | |
三级分区 | |
同盟辖区-综合事务区 | |
无 | |
积分规则 | |
节操-30 | |
节操+0 |

pixiv作品ID:70115097(消失了)
画师ID:1159992
《巴哈姆特之怒》:奥利维尔
在SS大陆游玩的过程中,难免会触碰条例,如果你认识到了错误可以来这里悔过减轻处罚,如果是论坛管理人员做错事,也会来这里面壁思过,要是你对管理人员的处罚有异议,可以来这里辩护。
版区定位
- 被管理组处罚的用户可根据情况在本版区发布悔过(撤销警告分or减轻惩罚)或辩护帖(修改处罚结果)。
前缀分类
类型 | 说明 |
---|---|
公告 | 版区公告通知 |
判例 | 判例说明。 |
过期 | 已处理完的过期帖。 |
悔过 | 违反版规后悔过以撤销警告分或者减轻惩罚。 |
辩护 | 对管理层的处理有疑问可进行辩护 |
版区特色
- 发帖扣除30节操,非要紧事请不要轻易发帖。
版区规定
处理流程
- 发帖并@相应版主,发辩护贴用户需@相应超版及以上。(参考裁判所帖子模板)。
- 相应管理组请尽快予以回复处理,如未被@或私信时可以无视。
补充说明
- 所有裁决原则上都应遵循版规进行处理,如有版规所未包含的新情况,由相应分管做最终裁决。
- 新手区的违规悔过请在新人检讨处悔过,裁决所不再受理新手区违规的悔过贴。
- 请尽量保持理智客观,人身攻击、颠倒是非、食言而肥(重复悔过)者一经查实,斩无赦。
- 裁决所处罚规定依据事务所版规以及总版规的规定。
水贴请遵循基本法,人不作死就不会死!
发展历史
相关链接
|